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第三十八条:“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转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统-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,向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。”

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分类:

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(A1)

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(A2)

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(A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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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安全管理(A4)

起重机械安全管理(A5)

客运索道安全管理(A6)

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(A7)

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(A8)